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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罪名库
- 危害国家安全罪(12个)
- 危害公共安全罪(47个)
- 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9个)
- 走私罪(10个)
- 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17个)
- 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30个)
- 金融诈骗罪(8个)
- 危害税收征管罪(14个)
- 侵犯知识产权罪(7个)
- 扰乱市场秩序罪(13个)
-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42个)
- 侵犯财产罪(13个)
- 扰乱公共秩序罪(40个)
- 妨害司法罪(17个)
- 妨害国(边)境管理罪(8个)
- 妨害文物管理罪(10个)
- 危害公共卫生罪(11个)
- 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15个)
-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12个)
- 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7个)
- 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5个)
- 危害国防利益罪(23个)
- 贪污贿赂罪(13个)
- 渎职罪(37个)
- 军人违反职责罪(31个)
常见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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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生产、销售间谍专用器材罪
非法生产、销售间谍专用器材罪(刑法第283条)是指非法生产、销售窃听、窃照等专用间谍器材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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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
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刑法第291条之一),是指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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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
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刑法第285条),是指提供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或者明知他人实施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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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刑法第290条),是指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工作、生产、营业、教学、科研和医疗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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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境发展黑社会组织罪
入境发展黑社会组织罪(刑法第294条),是指境外的黑社会组织的人员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展组织成员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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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纵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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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
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刑法第290条)是指组织、策划、指挥或者积极参加聚众强行侵入国家机关的活动,致使国家机关工作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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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以外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者采用其他技术手段,获取该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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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刑法第285条),是指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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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
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刑法第291条),是指编造爆炸威胁、生物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