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条和第八章的规定,人民法院还可以调解。作为审判机关的人民法院理所当然地应作为调解的主持者。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仍必须查明损害的事实,依法确定被告人的民事责任,以作出正确的判决或调解。
庭审笔录又称法庭笔录或审判笔录,是法院裁判案件不可缺少的书面材料,它是在法庭审理过程中,由书记员制作的同步反映全部审判活动的真实情况的文字记载。案件审理的整个过程,是法院依法作出裁决的重要依据,也是日后进行审判监督的重要材料。庭审笔录应当客观、真实、及时、准确地反映庭审的全部活动。
刑事案件庭审笔录应该包括案由,即案子的缘由,开庭时间,开庭地点,是否公开审理,旁听人数,审判长,人民陪审员,代理书记员等,庭审笔录应该如实记载,字迹清晰。